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气象探测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可靠性。
通知要求,拉萨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备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状况,加强与属地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拉萨各相关部门在审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时,将认真执行《西藏自治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相关规定,避免和杜绝破坏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行为。
通知强调,拉萨各相关县(区)要广泛宣传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增强公众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意识,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破坏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行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未来,拉萨各级气象部门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依法对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作者:郑泽会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