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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气象需求引导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 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关于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5年09月15日16:24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8月27日,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气象部门将为商业航天提供哪些发展空间?商业气象小卫星又将如何与风云气象卫星协同,如何服务于气象高质量发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司长方翔。

  问:《指导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商业航天发展,多次就商业航天发展做出部署要求,相继出台一系列引导扶持政策,推动我国商业航天步入快车道。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打造商业航天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中国气象局以气象需求引导商业气象小卫星有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航天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商业航天新增长引擎决策部署,中国气象局充分发挥气象行业管理职能,在确保风云气象卫星持续稳定提供全球气象监测的基础上,以气象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气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与应用高质量发展环境,出台了《指导意见》。

  问:为何要支持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与应用,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核心是从“强体系”和“促发展 ”两个方面考虑。

  一方面,商业气象小卫星可补充强化风云气象卫星观测能力,响应更高精度的气象服务需求。经过50年多的发展,我国已建成了综合探测性能国际先进的风云气象卫星星座,在气象业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重发,气象防灾减灾、天气预报预警对气象卫星监测的要求持续提高。商业小卫星具有机动灵活、可定制、分布式的优势,相当于给风云气象卫星配了“帮手”,协同起来进一步提升部分气象要素全球观测时空分辨率,强化灾害天气监测预警能力。目前,我国天目、云遥等国产商业掩星小卫星星座初具规模,经应用评估,其数据有效补充了风云气象卫星掩星观测能力,在数值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气象业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还有个参考,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推动气象小卫星发展,以补充大平台气象卫星观测能力。针对暴雨、热带风暴、强对流等探测需求,研制发射了COSMIC、TROPICS等多个小卫星星座,涵盖掩星探测、微波探测、光学探测、主动雷达等多种探测手段。此外还通过出台政策、建立数据采购机制,形成了一套小卫星市场化发展模式,采购了商业气象小卫星数据,这些数据在改进天气预报模型、提高全球天气预报准确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为我国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和应用提供了可借鉴的成熟经验。

  另一方面,要以气象需求为牵引,构建市场化良性发展机制。商业气象小卫星核心应用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数值天气预报、大气实况业务等气象专业领域,需要中国气象局把业务需求提出来,当好“指挥棒”。中国气象局已经建立了一套商业气象小卫星数据试用、评估、业务准入、推广应用的全链条管理流程,为小卫星数据推广提供了支持。同时从“风云卫星为主、小卫星辅助协同”的整体格局出发,引导商业航天企业科学合理设置载荷指标、规划星座布局、生产数据产品,从而避免重复建设,确保资源高效利用。通过需求端牵引与供给端优化的良性互动,提升国产商业气象小卫星的制造水平、应用价值和市场竞争,最终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发展机制,推动卫星应用效益落地,推动这个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问:《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指导意见》的内容比较丰富,主要从促进有序发展、优化数据政策、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协同创新等四方面作出安排。

  值得关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的持续推动风云气象卫星基本数据开放共享,加强数据资源整合,支持商业气象小卫星释放气象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气象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对商业气象小卫星企业发展有显著的示范带动意义。

  在技术支撑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级气象部门开展国产商业气象小卫星应用,支持国产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充分利用中国气象局地面站网资源为商业气象小卫星交叉定标、数据接收处理、运行控制等提供支撑,统筹实施风云气象卫星和商业气象小卫星集约智慧运行。鼓励气象部门与商业气象小卫星企业开展联合应用攻关,强化多源卫星数据在气象业务中的深度应用。以上举措都将促进气象部门与商业航天企业间的务实合作。

  问:《指导意见》出台后,将实现什么样的愿景?

  答:《指导意见》的核心愿景是构建“风云卫星为主、商业卫星辅助”的天基气象协同观测体系,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具体可从三方面体现:

  一是提升观测能力。依托商业气象小卫星“小快灵”的优势,补充风云气象卫星观测能力,提升气象卫星观测的精细化水平。同时借助商业小卫星开展新载荷新技术在轨验证,为风云卫星载荷升级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发展风云星座。引导商业气象小卫星企业聚焦数值天气预报等重点领域,以气象业务需求为导向,研发更贴合需求的小卫星星座,与风云卫星形成“大卫星与小卫星、综合星与专项星”协同的“风云+”星座,通过共享地面站网资源、联合攻关应用技术等方式,让商业小卫星发挥投资效益。三是赋能产业发展。推动商业气象小卫星领域科技创新、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统筹部门内外资源,形成气象需求牵引、健康有序发展、卫星数据产品深度应用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问:此前,针对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中国气象局做了哪些工作?

  答:中国气象局一直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理念,与国家相关部门密切沟通,与中国科学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以及民营企业等商业气象小卫星研制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

  除政策支持外,近年来,中国气象局还以具体举措引导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促进应用效益发挥。

  2023年8月,中国气象局成立掩星气象探测数据应用工作专班,推进掩星气象探测数据在数值天气预报、台风监测预报、空间天气监测预报等方面的应用。同年11月,天目和云遥卫星产品入围2023年度中国气象局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

  2024年底,商业气象小卫星数据首次获准进入中国气象局业务系统,“天目一号”星座23颗卫星、“云遥一号”系列12颗卫星进入中国气象局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并实现业务运行,在中国气象局数值天气预报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8月,为推动国产商业气象小卫星走出国门,中国气象局与欧洲气象卫星组织(EUMETSAT)启动了国产商业气象小卫星数据在欧洲气象卫星业务和数值天气预报中的应用效果评估试验,我们也期待通过此次试验进一步提升我国商业气象小卫星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

  问:引导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气象部门还将有哪些举措?

  答:中国气象局将一如既往引导促进商业气象小卫星发展,包括牵头成立由国家级业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组成的协调组织,成立高层次专家技术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商业气象小卫星应用研讨、联合创新、专业培训。鼓励各单位在访问学者、科研立项、教育培训、评选表彰中,对商业气象小卫星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支持,引导更多资源向商业气象小卫星领域集聚。

(作者:文科 责任编辑:郭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