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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施行气象预警信号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5年12月03日08:01

12月1日起,《陇南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甘肃陇南气象灾害防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陇南市地处秦巴山区、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汇地带,九成为山地丘陵,立体气候显著,暴雨、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经济损失较重。长期以来,当地气象防灾工作存在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效率不高等情况。

《办法》围绕气象预警信号“监测—发布—传播—响应—保障”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填补陇南在预警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原则,明确气象部门为唯一预警发布主体,细化涉灾部门职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传播义务;结合陇南山区分散、气候多样的特点,着力构建立体化预警传播网络,明确电信企业精准推送职责,整合媒体资源,打通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

陇南市气象局将围绕《办法》加强宣传解读和制度培训,完善配套细则,持续优化监测预警,深化部门协同,不断提升预警发布与传播能力,为陇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王大伟 田恬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