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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3年03月01日18:48

2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获悉,《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江西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旨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2014年9月制定《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重点单位制度,至今共确定重点单位4000多家。《办法》总结江西省重点单位的管理经验,通过“小切口”立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办法》明确规定重点单位的确定和更新、气象主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的主体责任、应急预案制定、防御设施建设、定期检查、预警信息接收与使用,以及违反《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考虑到油库、气库、弹药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石化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对气象灾害尤其是雷电灾害异常敏感,受雷击引发灾害、事故的风险比较高,《办法》规定这类单位不经评审,直接列入重点单位目录,且鼓励其根据自身安全需要,设置大气电场仪等雷电监测设备。

(作者:邓敏佳 刘莉坤 姚玉甫 责任编辑: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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