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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2010年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将立法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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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气象网站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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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北京市公布2010年实施第十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公告,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将进行修订,有望更加严格。 北京市自1999年起,开始实施阶段性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截至目前,京城空气质量已经连续11年改善,“蓝天目标”逐年增多,去年已达到285天。 今年,北京市继续制定阶段性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为第十六阶段。其中,将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立法调研列为首位。 这表明,本市的污染物排放,将利用立法来控制。同时,研究制订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方法和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构建基于空气质量达标的总量减排体系。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中,首次写入探索排污许可与排污交易办法。年内,北京将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这是在污染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企业的排污指标可以交换、互相拆用。相当于给污染物“定价”,拿到市场上交易,谁有本事减少排污越多将越“挣钱”。 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是历年的重点。今年,北京将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综合监管。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六环路以内机动车检测场停止黄标车检测。建立进京路口全日制监管制度。 而其他车辆的污染控制也将戴上“紧箍”。北京计划修订“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有望让上路行驶的车辆执行更严格的尾气排放限制。 (来源:千龙网 作者:陶颖 责任编辑: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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