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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媒体监督员无异因噎废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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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观察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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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征集10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尽管公告表示,此举的目的是“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但仍然引起网民的强烈争议。不少网民担心这一新措施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紧箍咒”。(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种媒体已经成为广大公众了解形势、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重要舆论平台。媒体独有的交互性特点,使得其内容不仅有精英阶层言论,还有来自其他阶层的声音。正因为媒体的独特的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得其力量越来越强大,所以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对媒体越来越重视,纷纷通过设立新闻发言人、定期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或言论等形式表达观点、发布消息。 不可否认,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闻媒体特别是个别新闻记者收受“黑钱”、“红包”,发表歪曲事实的文章,替当事人掩盖真相,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事件。云南省此次设立“媒体义务监督员”,似乎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即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 但应该看到的是,绝大多数媒体和从业人员都能够恪守职业道德,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提出建议。近年来曝光的有如从公务员税收黑洞到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从大学本科教育评估遭质疑到公务员出国考察行程和费用清单被曝光,从深圳海事局领导猥亵女童到南京“天价香烟”,可以说其中媒体的作用功不可没。 有人曾经将内地媒体与香港媒体作过比较,结论是内地媒体不如香港媒体做得生动、好看,而这并不是因为内地媒体记者水平不如香港媒体记者,而是内地有的地方部门对媒体的束缚太多。舆论监督是媒体的职责和使命所在,宽松的舆论环境有利于媒体更好地传播信息,促进民主社会发展,而受管制的舆论环境,徒增信息不对称,是社会不安的隐患所在。而云南省此次设立“媒体义务监督员”,即便初衷是好的,但如果因为个别新闻媒体存在的个别问题而对媒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缚手缚脚,其结果无异于因噎废食、得不偿失。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前“话语权被滥用”最集中的群体并不是新闻媒体,反而是媒体监督的对象,特别是一些腐败分子和无良公务员。有如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局长“我是管文化的,你敢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等等。因此,不少网民担心媒体义务监督员是“借公众之手给媒体戴紧箍咒”。这些话语也许有些过激,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 在民主法制社会中,媒体作用不可或缺,任何束缚媒体监督的做法只能是逆潮流而上,不会长久,而其中暴露出来的“宁可包着、掩着也不能出事”的思想更值得我们警惕。也许,防止话语权被滥用的对象恰恰是他们。 (来源:光明观察 作者:田力 责任编辑:韩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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